解决移交衔接不到位“老大难”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探索创新戒毒康复人员衔接管理工作法,彻底解决了戒毒康复人员在移交过程中衔接不到位的“老大难”问题,有效破解了戒毒康复人员解除工作无规范、后续管理服务无措施、戒断毒瘾无认定的“三无”问题。
规范解除程序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帮教管控执行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解除申请、撰写保证书,经初步评估后,在期满前15日内向县禁毒办提出书面解除申请。县禁毒办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在规定期限内对到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评估。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县禁毒办出具审核评估表,责令辖区派出所及时予以解除,并督导建立后续帮教管控档案,落实管控措施。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县禁毒办说明情况,并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继续落实管控措施,满足解除条件后再提出解除建议。
完善社会化帮教措施
对到期解除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继续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对解除对象建档立卡,开展政策帮扶,把后续管控工作与低保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扶贫项目相结合。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救助;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由人社部门协调免除学费;对家庭困难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的,由政府纳入救助;自主创业的,由所在乡镇农科等部门给予援助。
创新管理服务措施
针对戒毒康复人员解除后无跟进管理服务措施的问题,同心县推出帮教管理服务措施:解除后第一年,每年走访2次、抽检2次;解除后第二年,每年走访3次、抽检3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走访4次、抽检4次。对一定期限内没有复吸毒品的,经县禁毒办核查后给予生活救助,在后续管控期间又复吸毒品的,救助措施一律取消,并按照禁毒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推出脱毒认定办法
对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由乡镇(管委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与家属签订帮教协议,继续落实管控帮教措施。管控1年后,经县禁毒办调查核实,本人有戒断毒瘾信心、家庭帮教管控落实到位、没有吸毒违法行为的,由所在乡镇(管委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出具帮教戒断毒瘾证明,上报县禁毒办,予以脱毒认定。
(苏婕 马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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