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三三”模式解决禁毒工作三大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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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三三”模式解决禁毒工作三大顽症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8/30 13:57:00 阅读次数:

□本报记者 莫水土 刘文杰

广西公安禁毒部门针对全区边境毒品走私、制毒犯罪、外流贩毒等3大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禁毒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全区禁毒工作的顽症。2018年,广西全区移送起诉涉毒犯罪嫌疑人8100名,同比上升10.93%;缴获毒品1.16吨,其中海洛因429.4千克,同比上升31.74%;捣毁制毒窝点21个,缴获制毒物品12.32吨;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22起,同比上升30%。

落实“三个责任”,破解边境毒品走私顽症

广西地处边境地区,靠近世界最大毒源地“金三角”,边境地区走私毒品犯罪突出。为了实现把毒品堵在境外的工作目标,自治区禁毒委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特别是落实好党委政府、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三个责任”,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自治区禁毒委在边境地区大力推广凭祥市“三级书记抓禁毒”的经验,要求县、乡、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禁毒工作主体责任,亲自抓禁毒工作,认真解决禁毒工作困难。同时,各地落实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考评细则,加大考评和问责力度,把禁毒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评以及全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对禁毒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今年2月28日,自治区禁毒委对全区18个禁毒重点整治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促使这些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整治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区禁毒办实体化和专业队伍建设,强势推进了中越边境地区联合扫毒行动、净网行动和边境管控设施建设的开展,全区形成了浓厚的整治毒品工作氛围。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破解区内制毒犯罪顽症

为打击整治制毒犯罪活动,广西公安禁毒部门突出“三项重点”工作,即抓好重点整治、禁毒宣传和示范创建。对6个国家级和23个自治区级禁毒重点整治县(市、区)开展重点整治,明确目标和责任,整创并举,综合治理。特别是针对突出的制毒犯罪问题,下狠手,开展案件深挖、责任倒查,深挖涉案保护伞。公安禁毒部门把打击制毒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发现线索穷追不舍。去年以来,全区共破获制毒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件20起,捣毁制毒窝点21个,抓获制毒及生产制毒物品犯罪嫌疑人143名,缴获各类毒品1.83吨、制毒物品12.32吨。桂林市公安局历时8个月侦查,一举侦破公安部督办的“306”专案,全链条捣毁了一个横跨桂、闽、川三省区的特大制贩毒团伙。

广西全面开展“无毒家庭”“无毒社区”“无毒村屯”创建活动,组织“不让毒品进我村”“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活泼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让制毒犯罪人员无处立足。

推进“三方协作”,破解外流贩毒顽症

近年来,广西一些地方外流贩毒犯罪比较突出,治理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禁毒办强力推进警种协作、跨区域协作、国际协作的“三方协作”机制。

全区8个外流贩毒犯罪突出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把打击外流贩毒犯罪作为“一号工程”“全警项目”,把任务分解到每个警种,形成各警种共同参与的“大禁毒”格局。同时,整合资源,为禁毒部门配足人力物力,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分析研判,分类分层次采取核查、管控等措施。

禁毒部门积极加强与广东等毒品流入地警方的协作,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协同行动、同步打击的工作格局。2018年8月以来,广西公安禁毒部门与广东警方合作,对外流贩毒突出的广西灵山开展外流贩毒治理攻坚战,破获毒品案件86起。2018年12月,全链条摧毁了一个5层级的贩毒网络,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39名、吸毒人员121名,缴获毒品17.9千克。据了解,2018年,全国缴获从广西入境的海洛因数量同比下降80%,抓获广西籍外流贩毒人数同比下降18%。今年上半年,全国抓获广西籍外流贩毒人员同比下降40.29%,全区外流贩毒人数连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

针对边境地区走私毒品犯罪突出的情况,广西公安禁毒部门加强与越南警方的警务协作,把堵源截流工作做到境外,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分别与越南警方建立多层级的协助机制,在打击跨境毒品犯罪中实现了案件共侦、信息共享、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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