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民警在对一辆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乘坐此车的副驾驶男子行为举止怪异,经深入调查,原来男子吸毒了。
2019年8月31日10时19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民警在通化收费站执勤过程中接到预警平台预警,一辆车牌号为吉ER开头的轻型普通货车车主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拦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员主动出示了驾驶证配合检查,但乘坐副驾驶的男子眼神躲闪,神态异常。民警提高警惕,闻到了车内有特殊的异味,便立即要求驾驶员和副驾驶下车接受检查。
通过公安网信息比对发现,坐在副驾驶的男子就是该车车主,并于2011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因吸毒该男子驾驶证早已注销。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毒品检测,其尿检结果呈阳性,该男子也承认了两日前刚刚吸食了冰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民警对该男子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处以10日行政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责令社区戒毒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