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禁毒网讯(通讯员 马兴霞)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某等六人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是今年法院审理涉案毒品数量最大,检察机关移送人数最多的一起贩毒案件。
2020年7月,被告人冯某某、郎某某、杨某、王某某明知马某某、苟某某系贩毒人员,仍居间介绍,代购代销,贩卖毒品海洛因0.24克至0.98克不等。该案中被告人年纪最小的仅19岁,最大的46岁,他们中有毒品再犯、有累犯,且作案流动性大、隐蔽性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苟某某、杨某、冯某某、王某某、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某等六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刑罚。(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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