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禁毒网讯 为贯彻落实《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7月30日,按照《兰州市城关区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城关区禁毒委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城关区佛慈大街、大沙坪大坡沟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工作专班实地检查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存储仓库和安全设施,认真查阅了企业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和使用明细台账,了解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区禁毒办要求化学品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城关公安分局出动特警20名,严阵以待,缉毒大队和警犬中队拉动防暴犬、缉毒犬各2条,在各化工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储仓库中进行了仔细排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既是一次清查行动又是一次现场工作培训,一方面区禁毒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从职能范围严格把关,对各相关企业及仓储认真进行了检查;另一方面在清查现场,专职人员对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做好常态化易制毒化学品排摸管控工作作了专题讲解,进行了专业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增长了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技能,对长期做好禁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区禁毒办作为牵头单位,要求参加联合清查的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常态化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排查管控。
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26家。其中发现6家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以上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2家企业库房没有做好人防、物防、技防,草场街派出所现场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发现1家企业违规在店铺内进行零售,且没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区应急局已现场责令其整改。
此次专项行动由城关区禁毒委组织实施,城关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漠带队,区禁毒办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草场街街道及派出所、城关公安分局缉毒大队、特警大队联合参与。清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其中区禁毒办、缉毒大队、草场街派出所警力30人,分局特警大队警力20人,拉动防暴犬、缉毒犬各2条。(兰州市城关区禁毒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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