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
近年来,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因此,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和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山丹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坚决不种“毒”。
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就在你身边!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坚决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严防土地租赁给他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保证自己的土地上不发生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类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积极参与,主动举报“毒”。
要迅速行动起来,当好禁毒宣传员和监督员,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的种毒违法行为,为守好一方净土贡献力量。我们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并根据《甘肃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查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将根据查获数量每案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1万元。
三、筑牢防线,自觉远离“毒”。
要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主动了解毒品有关知识,学习知晓有关毒品的法律法规,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树立“拒种毒品、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不仅自己不种“毒”、不涉“毒”,也要主动提醒家人、朋友远离毒品,净化周围环境,保证自己周围无“毒”。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做好禁毒工作是我们新时代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必要举措,需要每一位人民群众的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御毒品,坚决不种“毒”、不沾“毒”、远离“毒”,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山丹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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