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禁毒网讯(通讯员 晏贵宾 许丽)2月19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温某某、李某某、吴某某3人批准逮捕。
2020年1月16日,吸毒人员凌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购买毒品海洛因,李某又将钱如数转给温某某,并将毒品包装好,藏在一居民楼地下通道管道上,将藏匿毒品的地点以微信方式发给吴某某,吴某某收到毒品,又将毒品收起藏匿在另外一个地方,并将藏匿地点发给李某某,李某某收到信息后,将藏匿地点发给凌某某,当凌某某前往毒品藏匿地点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进而破获该案。
温某某、李某某及吴某某自恃聪明,通过微信相互穿插流转信息及资金,转换毒品藏匿地点逃避打击,但机关算尽,仍然难逃法网,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温某某3人以共同犯罪构成贩卖毒品予以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庭的审判。(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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