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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民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倡议书

来源:麦积公安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26/3/19 16:46: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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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全区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严禁任何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掺入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及其非法制品,或其他任何含有毒品成分的物质。


  二、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铲除已播种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拒不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非法种植五百株以上或拒不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坚决做到“发现一株、铲除一株”。


  三、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若发现非法种植、买卖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政法部门举报电话,对积极监督举报非法种植行为、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或提供相关线索的群众,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


  四、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牢固树立“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自觉抵制毒品诱惑,不种植、不买卖、不食用毒品原植物。积极劝导亲友远离毒品,勇于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


  我们恳切呼吁全区群众,立即行动起来,自觉远离毒品,不听信谣言,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法,自觉守护法律底线与家庭平安。坚决不种毒、不吸毒、不涉毒,携手共建绿色、健康、和谐的无毒家园!


  如您发现任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938-8883039。


天水市麦积区禁毒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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