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特大贩毒案,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15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1月,阆中市公安局禁毒民警接到举报,两名南充籍男子频繁前往成都购买毒品向本市及周边区县出售,阆中市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展开调查。
经过长达1年的侦查,警方成功侦破以陈某为首的特大贩毒案,缴获毒品冰毒9000余克、海洛因4000余克,查获毒资300余万元,扣押涉案车辆5台。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付某、钱某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李某、马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郑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5年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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